吉水县中医院关于全面有序恢复正常诊疗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41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在继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恢复医院各项诊疗服务,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现将有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医院诊疗服务

1.自2020年3月16日起,我院全面恢复诊疗工作。所有科室24小时均有值班。

2.所有发热患者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24小时值班,发热门诊电话:0796-3534411;19979624100。

3.普通门诊全天开诊,节假日正常上班。

二、就诊注意事项

1.病人来院就诊时携带好身份证、就诊卡、社保卡,减少就诊陪同家属人数,尽量一患一家属,就诊时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2.医院入口设有预检分诊处,所有就诊者必须在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分诊后,方可进入医院就诊。

3.就诊时请遵守“一患一诊室”规定,自觉与其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有序就医。

4.为避免人员集聚带来交叉感染机会,来院就诊、住院患者限一人陪护,并相对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在病区内随意走动。疫情防控期间住院部谢绝亲属探视,暂请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其它方式表达关心与慰问。

5.温馨提醒所有市民,无论在家,还是上班,或到医院就诊,请注意手卫生,请勿用手揉眼,接触物表尤其是他人体液后及时洗手。

6.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如实告知医务人员以下事项:

1)发热(体温≥37.3℃及以上),咳嗽咳痰,胸闷等症状。

2)近期有县外(尤其是境外和湖北省)行程史或居留史;

3)近期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或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4)近期接触过发热、咳嗽和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患者。

5)身边有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我院全体医务人员竭诚为您提供安全、温馨的医疗服务。如以上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期待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吉水县中医院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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