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纪实

“国字号”荣誉的背后

——景德镇市检察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纪实

近日,景德镇市检察院接到一喜讯,继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后,该院又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市仅1家单位获此殊荣。

近年来,景德镇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加大对妇女儿童犯罪的预防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着力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加强组织 形成维权工作合力

该院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办案组,承担“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职能,由具有多年未检工作经验的检察官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和业务指导,并在轮案配置中专门建立未检案件办案单元,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办理机制,负责全程指导、协调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帮教、权益维护,全力预防、矫治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形成全市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力。进一步规范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全市未检工作室名称统一更名为“七色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全市检察机关合力守护孩子们的童年,共同提升瓷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效应。如:珠山区检察院利用未检工作室平台,邀请景德镇市菩诺健康心理研究发展中心咨询师,帮助未成年人打开心扉,实践帮教方案的“私人订制”。昌江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荣获全市“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形成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力。该院加强与教育、公安、卫生等系统的联系,建立在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牵头制定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时,加强与妇联等单位的沟通配合,支持市妇联评选景德镇市最美家庭、举办最美家庭揭晓会,引导广大妇女与家庭传承良好家风、弘扬社会美德,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建章立制 构建维权长效机制

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出台《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规则》《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青少年开展帮教回访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年报告制度》等,进一步细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工作措施,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明确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方向。

建立“三知、三多、三沟通”制度关爱留守儿童,掌握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代管人和父母的基本情况;多与留守儿童谈心交心,多与学校一起开展集体活动,多进行家访,指导代管人教育管理小孩;定期与留守儿童外出的父母、代管人和校外义务辅导员沟通。会同学校探索完善留守儿童成长袋,包括留守儿童的健康卡片、家庭卡片、荣誉卡片、评价卡片等,让家长、委托监护人等更加了解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做到因材施教、因时施教。

担当作为 落实严惩与保护并重

立足检察职责,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严厉打击、严厉惩处、绝不姑息的原则,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妇女儿童犯罪78人,起诉56人。同时,综合运用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关爱未成年被害人,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162次,通知提供法律援助69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其他亲属到场200次,亲情会见7次,心理疏导6次,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2019年,市检察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25名同志担任市直学校法治副校长。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挂帅上阵,深入景德镇一中、梨树园小学等全市多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其他法治副校长均深入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乐平市检察院采取少年模拟法庭的方式,联合乐平市实验小学开展“法律护航青春,模拟法庭进校园”法治教育活动,通过检察干警指导、学生参与模拟庭审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法治观念和意识。

打造队伍 提升维权工作能力

扎实推进未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干警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发现和培养人才,采取座谈、业务竞赛的方式,发现挖掘适合承担未检工作的女性干警,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养。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业务培训,并推荐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珠山区检察院干警黄陈婧以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浮梁县检察院干警江琪芳获得业务答辩环节第一。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女童保护——江西检花团队”考核培训,并全部通过考核,取得“女童保护”讲师资格,为下一步打造“检花+公益”模式奠定了基础。(来源:景德镇日报 王亚琼 罗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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