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款促消费,经济“提速”警惕地方“土政策”

4月8日,一张“怀化市要求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的微信截图在网上流传,记者获悉,日前怀化市财政局的确下发怀财办【2020】37号文件,要求从所有公务人员工资中扣除促进消费款,标准不一,并规定在5月5日前消费完毕。但因37号文件下发引发争议,8日下午又出台一个文件,厅级干部执行,处级干部倡导执行,科级和科级以下自愿。

截至4月6日,全国至少有40多个地区推出了数百万到上亿元不等的消费券政策,以激发居民消费热情,助力相关行业加速恢复经营。为把疫情造成的损失抢夺回来,采取相应的措施刺激消费,促进市场早日回暖理所应当。但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刺激消费要出于自愿,而非硬性要求下命令。

疫情过后的复工复产是政府面临的又一次大考,考验政府的执政智慧,施政合理同样要合情。硬核扣工资抵消费券,是单一强调经济复苏而忽视了消费群体自愿性。此次怀化市强行扣除公职人员工资促消费的行为与上月多地政府一把手带头下馆子的引导做法相形见绌。同样是以刺激消费为目标,但做法却大相径庭。可见加速经济恢复要公平自愿,要重引导弱化下命令。

提振经济,方式多路子广,但不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只顾马不停蹄的搞经济而与民愿民生背道而驰。明文要求公职人员拿出大部分工资作为消费券使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职人员个人和家庭状况不同,这样做势必会影响一些家庭的正常支出甚至生活。当前形势下的政府作用要积极向上而不是懒政不顾一切搞霸权,虽“强制”变“自愿”但仍需警惕“自愿”变“被自愿”。

政策可朝令夕改,行政命令压制弊端却难除,地方有关部门需以此为戒,促消费观念需纠偏,动态调整优化思路举措,把形成供需良性互动为目的,依法保障民众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稳定收入才是稳定消费的大前提。

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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