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召开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傅志刚)根据市政府新闻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部署,新余市教育局4月27日下午在市教育局会议厅召开新余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新余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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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文浩 摄)

会上,市教育局副局长刘焦华介绍新余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关于报名对象和条件:一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或者父母亲或本人在新余市已购房产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新余市中考。跨市、县(区)的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已经在新余市学校就读,并已取得新余市正式学籍的外地初中毕业生,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者,经新余市中招办审批同意,可在新余市就读学校报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不在就读学校县、区所在地,但已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了学籍的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报考或借考。预录到重点高中的学生(外省籍户口、父母亲或本人在新余市已购房产的除外)户籍一定要转入到录取学校县、区所在地,否则不予正式录取;预录到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的学生不做户籍要求。填报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即均衡生,以下同),只限于在籍在校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需求县(区)户籍的生源,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 2020〕2号)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各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名资格认定办法。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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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文浩 摄)

关于强化“五项管理”。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各普通高中均不得跨设区市和县、区招生。二是加强计划管理。各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突破计划的无法录取。三是加强考务和阅卷管理。四是加强录取管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继续使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开展录取工作,未通过平台录取的学生不能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五是加强疫情管理。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准备,以最稳妥、风险最小的方案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今年,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今年报考普通高中的,参照《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 赣教办字〔2020〕2号)规定,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可按照学生意愿直接录取,优先选择专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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