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四月芳菲醉,诗画西海水自清。山水相约,游在浔城。相约九江“健康旅游,享受生活”,展现九江旅游的精彩,为吸引更多游客关注九江、喜爱九江,享受健康旅游的快乐生活,4月30日至5月5日期间,九江市文广新旅局面向全体江西居民(包含在赣务工、学习人员)发放旅游电子消费券红包。
所有领取到电子消费券的游客都可以到九江参与此次活动的旅游景区、温泉度假村和乡村旅游点,进行使用(除大门票外,具体适用范围请前往景区咨询)。喜欢旅游的朋友一定不要错过这次难得的机会!
申领对象
全体江西居民,包含在赣务工、学习人员。
申领时间及使用期限
1、申领时间:4月30日-5月5日每天08:00-18:00;
(4月30日00:00领券游九江系统正式上线,敬请期待)
2、使用期限:5月1日-6月30日内使用电子消费券。
领券流程
申领流程:关注“九江旅游”微信公众号——进入“九江旅游“公众号点击左下方”百万红包”(或回复关键词“百万红包”)进入活动页面申领登记(4月30日-5月5日,08:00—18:00),确认并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手机号后即可参与摇号, 每人每天仅限提交一次,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长按二维码关注“九江旅游”公众号
摇号抽奖:4月30日-5月5日。其中4月30日-5月4日申领活动结束后,系统通过摇号的方式,每天自动随机抽取1500 名用户,中奖用户每人发放面值100元电子消费券红包;5月5日,抽取2500名游客,中奖用户每人发放面值100元电子券红包。平台将以微信方式通知游客中奖结果。
查看中奖结果:在活动期间,用户可进入“九江旅游”微信公众号、“云游江西”微信小程序“我的—卡券”功能模块查询中奖结果,未中奖的用户可在活动期间继续参与申领。
使用消费券时间:(从5月1日开始用户中奖后至 6月30日) 用户可前往九江市内参加此次活动的景区、温泉度假村和乡村旅游点进行使用,使用时出示电子消费券以供景区核销。(除大门票外,具体适用范围前往景区咨询)
使用规则
1. 每个申领对象只要填写一次资料,只能申领1张电子消费券。
2. 电子消费券仅限申领对象本人在九江参与此次活动旅游企业使用。
3.电子消费券一次性消费,不找零、不兑现。
4. 若消费场景价格高于电子券金额,差额部分则由申领人补齐差价。若消费场景价格低于券金额,不退补现金。
5. 电子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
适用范围
九江旅游电子消费券适用于参与本次活动的九江市旅游景区、温泉度假村和乡村旅游点:
庐山市:
1.庐山风景名胜区
2.庐山市天沐温泉度假村
3.庐山市汤太宗温泉度假村
4.庐山市观音桥景区
5.庐山市中华百家姓始祖文化园景区
6.桃花源景区
7.东林大峡谷
8.白鹿洞书院
9.山水忆恋休闲生态园
10. 庐山天合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濂溪区:
11.濂溪区南山景区
12.濂溪区高老庄生态园
13.枫桂庄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4.濂溪区金苹果乐态山庄
15.濂溪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柴桑区:
16.柴桑区中华贤母园
17.仙客来产业园
18.柴桑区礼涞景区
19.狮子洞景区
20.庐山花溪谷
八里湖新区:
21.九江骆驼泉山庄
22.八里湖景区
彭泽县:
23.彭泽县龙宫洞
24.彭泽县上十岭景区
25.彭泽县兆吉沟
26.彭泽县凯瑞景区
27.彭泽县绿发生态农业观光园景
湖口县:
28.湖口县石钟山
29. 湖口县台山景区
30. 湖口县鞋山景区
都昌县:
31.珑腾谷
32. 药王谷
德安县:
33. 德安县庐山博阳河景区
共青城市:
34.金牛生态园
35. 共青城富华山景区
永修县:
36.龙源峡景区
37.九江永修县菁元山庄
瑞昌市:
38.瑞昌市秦山风景名胜区
39.洪一苏维埃红色景区
庐山西海:
40. 庐山西海温泉度假村景区
41.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
42.九江市武宁县幸福里
43.花千谷景区
武宁县:
44.山水武宁西海湾景区
45.武宁阳光照耀29度假景区
46.武宁县长水村景区
47. 武陵岩景区
48.武宁县七彩长乐景区
49. 武宁县西海水上乐园景区
50.武宁县鲁溪洞景区
51.武宁县上汤温泉小镇景区
52. 神雾山
53. 黄金海岸水上运动俱乐部
54. 江西航投武宁通航运营基地
55. 长水村乡村旅游点
修水县:
56.修水县东浒寨
57.修水县南崖马家洲景区
58. 修水县宁红茶文化园景区
59.秋收起义修水景区
60.修水县青峰寨生态旅游景区
61.修水县仙姑山景区
62.修水县江西神岭生态文化观光园景区
63.九江市修水县杭口镇双井村
64.九江市修水县洋沃小镇
65.修水花臣武寨景区
66. 修水蝶恋花景区
67. 修水温泉小镇
问题解答
Q1:电子消费券申领地点?
A:九江旅游微信公众号、云游江西微信平台。
Q2:电子消费券申领次数?
A:每位游客只需填写一次资料,每人仅可申领1张。(如您4月30日登记没有摇到,之后到5月5日之间摇到后系统会自动通知结果)
Q3:电子消费券适用范围?
A: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请参考前文中的“适用范围”。
Q4:电子消费券是否可叠加景区优惠活动使用?
A:电子消费券不可在景区优惠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叠加使用。
Q5:电子消费券使用方式?
A:用户到景区购买门票或景区内部二次消费项目时出示电子消费券,根据实际价格进行抵扣,金额不足需自行补足剩余差价,不允许一张门票使用多张电子消费券。
Q6:若景区门票或二次消费金额低于电子消费券金额,多出的金额如何处理?
A:一张电子消费券仅能使用一次且不兑换现金,但允许购买多张门票时使用。若景区门票或二次消费低于电子消费券,用户可邀请亲友共同使用,可抵扣总金额不超过电子消费券券面金额。
Q7:电子消费券是否可转赠他人?
A:电子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
Q8:在江西务工或学习人员,非江西籍身份证可以领取电子消费券吗?
A:在江西务工或学习人员身份证非江西籍,手机号码是江西的也可以领取消费券。
(九江市文广新旅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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