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不见面”开展待遇资格认证

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近日,县人社局印发《吉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办法》,采取“不见面”方式,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据了解,县人社局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静默认证,县人社局与县民政、司法、社保等部门建立密切合作机制,及时共享最新的数据信息;按月进行数据比对,筛查出居保待遇人员中的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及时暂停或终止其待遇资格;比对无异常的人员一律正常发放待遇,无需个人主动申请资格认证。二是上门认证,少数经举报或筛选存疑冒领对象,县人社局将上门进行核实认证。三是互联网认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渠道为“江西人社”APP、“赣服通”支付宝生活号;认证对象可以通过手机登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后,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自助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据悉,对于年龄偏大的待遇领取人员,还可以亲友协助认证。亲友可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为他人认证”,输入待认证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点击“开始认证”。  

此外,县人社局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定为每年的 2 月至次年的 2 月,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象应在每个认证周期内进行至少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供稿:周建军)


(作者: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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