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花光钱怕被骂,报假警还受警告处罚

这是一个“抢劫案"

可疑之处不在案件本身

它疑在受害人

且来看看

疑点重重

5月3日下午5点半,吉水县公安局水南派出所接到朱某报警称:当日4点钟左右,朱某骑电动车回家时,被两名粗壮男子开的白色小轿车撞了,之后他们下车用砖头敲伤了朱某的头部,还抢走了朱某随身携带的包,包内有3000余元现金和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

朱某告诉民警,两名壮汉抢完包后往水南镇毛家方向逃窜了。

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可发现疑点重重。

疑点一:

受害人朱某身材瘦小,桃李年华,她称在现场被那两名壮汉用砖头砸伤了头部,民警查看朱某头部似乎没有被砖头砸过的伤势,到是有一块被抓红的伤痕。

疑点二:

民警询问受害人朱某现场情况时。朱某表示她的电动车被两名壮汉的车给撞了,民警立即查看电动车的伤痕,可电动车未有新的刮痕,均是以前的老刮痕。

疑点三:

民警实地走访该路段的监控点,并根据该路段的监控点开展监控调查工作,并未有看到朱某描述的两壮汉开的白色小轿车在该时间段出现在该路段。朱某的弟弟说朱某告诉家人自己是被灰色的小轿车给撞的,那么到底是白色还是灰色?

疑点四:

民警从弟弟的口中了解到,姐姐朱某回到家中后,非常淡定,只是询问了下母亲在哪?之后与往常无异。民警走访朱某家中时,发现了朱某一口咬定被壮汉抢走的身份证等证件。这~身份证到底是被抢了还是未被抢?

对此,民警推断:朱某在撒谎

原来,朱某因交友不慎,将母亲准备给她和弟弟开学用的三千元给花光了。如今开学在即,为了逃避父母的责骂,才编出自己被抢劫的谎言企图瞒天过海。未曾想,父母强烈要求报案,却被警察揭穿了事情的真面目!

注意:报假警,会造成警力资源浪费,属于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对此,因朱某报假案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吉水县公安局对朱某予以警告处罚,并交由家长严加管教!

(来源:吉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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