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光萍建议:探索多种创业型人才培养方式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人才需求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不仅需要大量雇员型人才,也需要创业型或雇主型(商业领袖)人才。当前,我国人才培养的理念还停留在雇员型人才培养层面上,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为此,全国人大代表、东华理工大学教授刘光萍建议,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应明确把创业型人才作为新的一类人才培养目标类型,并允许高校设置创业管理本科专业,在部分高校进行试点,完善创业型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多种创业型人才培养方式。

刘光萍在调研中发现,目前高职阶段有中小企业经营与管理专业,硕士阶段有创业管理硕士点,博士阶段有创业管理博士点,唯独缺少本科阶段的创业管理专业。刘光萍认为,虽然目前各高校都在开展和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但很少有高校明确把创业型人才作为新的一类人才培养目标类型提出来。她建议,教育部应明确下文,要求高校丰富传统人才培养目标类型,不仅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还培养创业型人才。

“高校在推进创业型人才培养工作时,应通过科学专业的测评,把具有创业潜质或特质的大学生选拔出来。”刘光萍建议,教育部应鼓励高校探索创业型人才选拔测试方式和方法,建立科学专业的创业型人才招生制度,为创业型人才培养提供高质量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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