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容留他人吸毒 难逃法律制裁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3日,吉水县公安局禁毒民警在县城某宾馆客房内抓获李某某(女)、高某两名吸毒人员。经查,李某某借用他人身份证长期登记入住宾馆客房,期间多次容留多人在客房内采用烫吸方式吸食冰毒、麻古等毒品。李某某有多次戒毒史,为逃避法律制裁,李某某每次容留他人吸毒均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其多次容留他人吸毒,仍然涉嫌犯罪,我局对李某某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办理结果

李某某因吸食毒品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件评析

毒品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其巨大,公安机关决不姑息。

来源:法治吉水

编辑:李强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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