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调整 上限为5308元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缴存额上、下限。

通知明确,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308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此次调整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另外,缴存单位应以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118元。

来源:手机江西台 

编辑:刘星晨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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