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党政领导“企业接待日”制度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实行党政领导“企业接待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对象:全县各类企业
二、接待领导:县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接待时间:原则上集中安排在每周三上午9:00-12:00(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接待地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
五、办理流程:县级党政领导接待企业来访人员,值班干部做好记录,填好接待登记表,接待领导签署处理意见。县园区管委会指定专人在两个工作日内转交办理责任单位,办理责任单位原则上要求在30天内办结。办理过程中,县园区管委会视情督办,办结后相关情况报告接待领导。
特此公告
吉水县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日
编辑:李强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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