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民政局开展对“检察建议”进行研究部署会

吉水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我县有个别村(居)委干部与涉黑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且有的村(居)干部涉嫌刑事犯罪,说明在换届选举时,联审政策的执行还有待完善。现就检察院发来的“检察建议书”如何整改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会上,工作人员宣读了“检察建议书”,针对检察院对县民政局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解读。随后局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就如何作出整改提出意见。

1.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应对全县所有乡镇分管领导与民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其按时间节点、选举程序与步骤,依法依规有序地进行。

2.落实村干部监督、教育、管理“三制度”,指导农村基层自治组织,配套性、规范性建设。抓好村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各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尽快修订新的村规民约与居民公约,规范村(居)民行为能力。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培训,让村(居)干部深刻体会到廉洁自律、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理清思路,激发出村务监督委员的干事热情,使村(居)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3.对空缺的村(居)委会干部进行补选时,一如既往的执行“三级陪审”机制,加大联审力度,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挡在基层组织门外,净化村(居)委人员配置。另外,建立长效常治机制与村(居)委涉黑涉恶线索月报告制度,及时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与掌握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动态。把触犯刑法与违反法律规定人员清理出基层队伍,并做好补选工作。联合相关联审单位开展补选人选的资格审查。

县民政局负责人指出,这是本单位接到“四书一函”中的第一个“检察建议”,说明我们单位在某些业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以极其负责的态度对“检察建议”进行整改;要和扫黑办工作人员通力合作,适时开展各项培训工作与开展督导工作;要保存好相关的佐证材料,按要求与时间节点对扫黑办人员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到位,并报检察院。

供稿:周海保 王芳

编辑:李强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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