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火,失火必被抓!吉水破获一起森林火灾案,刑拘一人!

9月27日下午,县森林公安局值班人员接到县应急管理局电话报警称:在黄桥镇与尚贤乡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请求查处。接到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通过摸排,初步确定尚贤乡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实,火灾是由徐某在荒土里烧杂草引起。民警立即将徐某带至县森林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并于当晚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现场声 问:你对这件事情有什么认识?】

【现场声 嫌疑人徐某(面部打马赛克)答:引起火灾,我认识到这是错误的,以后呢,绝对不会再去哪点火,出去以后,也要牢记(这件事),这样对家人也好,对其他人也好,所以啊,这个火玩不得,不管什么地方,都不能玩火,玩了就会出现危险,就会造成我这样的后果。】

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县森林公安局刑侦中队长谢振兴说:“当前,我县的森林防火形势相当严峻,在此呼吁广大的市民,要以此案件为戒,不要抱侥幸的心理,同时,我局将加大对森林案件的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对一切森林案件的肇事者将予严惩。”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供稿:周玉峰)

(作者:周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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