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都昌县辖区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5处,用于抓拍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新增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地点公告如下:

一、设备地点:

1、徐埠中小;

2、徐埠街平塘路口;

3、209省道大沙镇下舍村路段;

4、土塘街十字路口;

5、春桥街十字路口。

二、抓拍范围:电子监控设备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设备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备案,公告期为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2020年10月21日新增电子设备正式启用,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手机江西台

编辑:刘星晨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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