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都昌县辖区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5处,用于抓拍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新增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地点公告如下:
一、设备地点:
1、徐埠中小;
2、徐埠街平塘路口;
3、209省道大沙镇下舍村路段;
4、土塘街十字路口;
5、春桥街十字路口。
二、抓拍范围:电子监控设备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设备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备案,公告期为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2020年10月21日新增电子设备正式启用,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手机江西台
编辑:刘星晨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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