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二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入推进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7〕626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第二批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萍乡市2020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二批)
萍乡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10月10日
023
来源:手机江西台
编辑:刘星晨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