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暴力讨债….. 九江这个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非法向社会吸纳资金,然后高利放贷,一旦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就纠集他人对借款人软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强行讨要高利贷……. 2019年7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团伙犯罪案件,14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9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9月,德安县扫黑办在征集涉黑涉恶线索时,多条关于县城某家金融公司涉嫌放高利贷的举报线索引起了警方注意并迅速成立了专案组,专案民警在对这家名为“德安县恒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金融管理公司展开调查时发现,该公司表面上是从事金融 介绍抽取提成,实则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然后高利放贷,且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在通过对受害人提供的借条、收据、还款流水以及利息等相关情况进行摸排后,我们发现该公司的借款合同很多都是空白合同,上面填写的合同和被害人反映的情况包括还利息的情况是对不上的。”通过深入调查,警方逐渐发现了其中的“猫腻”,一个以孙某清为组织、领导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现出原形。

经警方查实,2011年以来,以孙某清、黄某坤、胡某全、曾某、余某、刘某生为组织、领导者,以夏某兰、魏某、蔡某富等15余人为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历时四年之久,在德安县、共青城市及德安县宝塔乡工业园区域范围内,以威胁、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在借贷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和影响,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一般老百姓将钱放到他们公司,该公司支付2分左右的利息,通过这种支付利息的方式吸收存款。公司把吸收过来的存款再以高息放出,一般在6-8分,放到德安县以及周边的企业及个人。”一边是缺乏法律金融知识的普通群众,另一边是急需周转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孙某清等人打着金融管理公司的幌子,实际上却干着非法融资、高利放贷的违法经营模式。

一进一出,就能轻松赚取4-5分的利差,这让孙某清等人自认为已经找到了打开财富之门的金钥匙,为了扩大影响力。他们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做户外大屏广告,甚至上门走访……做足了宣传功夫,很快,不少群众看到这里存钱收益比银行高,纷纷把钱放到这家公司,另一方面,不少经营需要资金周转的企业也都纷纷试着来这家公司借款。

“尽管孙某清所经营的恒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不具备吸收存款再对外放贷的资质,但恰逢当时民间借贷形势火爆,他们吸收和贷出的资金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多,名气也越来越大。根据我们调查,该公司非法吸收的资金高达5000多万,最大的借款是一个公司在他们那里借款一千多万。”巨额的资金涌入再以高利贷出,一切似乎都如孙某清所料,公司发展顺风顺水,殊不知如此之高的金融杠杆,一旦失衡,所有的这一切都将万劫不 复。果不其然,在经营一年之后,因为不少借出的钱无法正常收回,导致之前承诺给存款客户的利息无法及时支付,孙某清和他的公司陷入绝境,为了维持运营,经过商议后孙某清决定聘请社会人员前往讨债。

“为了尽快要到钱,他们叫了一些坐过牢,在社会上有名气的人帮他们要债,通过滋扰、恐吓、威胁等种种软暴力手段上门讨要债务,还会对一些借款的个人实行非法拘禁,如果不偿还部分借款或利息,就不让受害人离开,给不少借款人的生活和心理带来极大的伤害。”经过警方调查,受害人中被寻衅滋事软暴力要债的有二十多个,被非法拘禁十余人,有的受害人不堪其扰,只能到处躲债,有家不敢回。

在充分掌握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相关犯罪证据后,2019年3月29日,德安县警方将该案1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移送至德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德安县检察院于4月15日移送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7月17日,九江市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清等寻衅滋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一案,8月2 8日,市中院一审公开对该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孙某清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潜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被告人黄某坤等13名恶势力集团成员分别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潜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部分被告人并处相应罚金。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谢雯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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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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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手机江西台

编辑:刘星晨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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