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在行动】卸任村支书“横行乡里” 法院判你没商量

12月22日上午,吉水县人民法院对卸任村党支部书记谢某宝为首的“村霸”团伙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县扫黑办组织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及部分村(居)委支部书记参加旁听,并在宣判会之后举办了一堂以案释法廉政教育课。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彭黎明,县法院院长周文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乐夫出席。

廉政教育课上,彭黎明深入分析了全县村级“两委”班子的人员现状、主要问题、工作难点及群众的利益诉求,并就如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当好一名村支书提出了明确要求。彭黎明强调,与会村(居)支部书记务必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廉政爱民,公心大于私心,为群众办实事;务必遵纪守法、任人为贤,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培养有文化、有能力的基层党员,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务必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积极化解信访问题,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的群众基础。

周文花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县在强化农村基层治理、铲除宗族势力侵蚀基层政权方面的战果,并传达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办主任蔡伟胜对强化基层治理提出的意见,要求各乡镇提高思想认识,保持严打态势,注重源头治理,查深查透、打深打透农村宗族黑恶势力,把好干部入口关,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快构建农村基层自治、德治和法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促进全县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生态。

被告人谢某宝等人涉恶团伙是一起典型的农村“村霸”、宗族恶势力团伙案,团伙中不少成员曾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由于他们法纪观念淡薄,党纪意识缺失,利用家族、宗族势力,采用滋扰、纠缠、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侵害群众利益,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如今受到法律的惩处,沦为阶下囚,教训发人深省。

双村镇党委书记罗小军:“上午参加了谢某宝团伙的宣判旁听会,心情十分沉重。谢某宝是我镇林塘村的一名老党员、老干部,由于他没有把控好自己的言行,违法违纪,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教训十分深刻。刚才的旁听会和廉政教育会又给我很好地上了一课,作为党委书记,要始终扛起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严管和项目的监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时刻守护好一方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双村镇纪委书记赵铖:“通过听取今天上午对黑恶势力团伙犯罪分子的宣判,让我们意识到我们基层纪委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加强干部作风的建设,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一要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二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

双村镇桐木村党支部书记邓小平:“通过今天的旁听,感受挺深,看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村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法犯罪,现已受到法律的制裁,对自己内心的触动很深。以后在工作中,一定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廉洁从政、秉公办事,为官一村、造福百姓。”

供稿:袁平 罗富平 黄颖

编辑:董俊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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