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入室持刀抢劫老人 被判12年

青山湖区法院供图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江西南昌一男子来到青山湖闲逛,看见湖边有很多别墅,发现其中一户人家只有两个老人住后,便心生邪念,决定半夜前往盗窃。

近日,南昌青山湖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经事先踩点,携带折叠水果刀、带金属钩和插头的电线等作案工具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一小区独栋别墅,翻墙入内。之后,黄某攀爬进入该别墅二楼,在二楼西北卧室化妆台窃得项链1条及耳环类首饰7个(共计价值人民币1100元)。

黄某又来到东北卧室,翻找钱物,惊醒被害人辜某(79岁)、胡某(83岁),黄某先后持水果刀及要用电线捆绑、电击恐吓、威胁辜某、胡某,威逼辜某、胡某打开卧室的保险箱或交出人民币10万元。辜某、胡某表示没有保险箱钥匙,且家中没有多少现金,黄某劫得辜某、胡某钱包内人民币9500余元及上述首饰后逃离现场。

之后,被告人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当场从其身上查获项链1条、耳环类首饰7个及现金人民币2010元,上述物品扣押后均已发还给二被害人。

青山湖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60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且部分赃款、赃物已被追缴并发还被害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责令被告人黄某退赔赃款人民币7490元给被害人辜某、胡某。

来源:手机江西台

编辑:刘星晨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作者:陶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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