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促和解实现“最优解”

原标题:听证促和解实现“最优解”

天刚亮,一位中年女子就带着她刚满四岁的女儿,专程从河北省泊头市赶到沧州市检察院。

一见到办案检察官,女人就语气激动地说:“为我们的事儿你们真是费心了!对方已经按照和解协议把钱打到了我的卡上……”“这样的结果是我们大家都期盼的。愿你彻底打开心结,好好生活……”

这是不久前发生在沧州市检察院的一幕。这位中年女子是高某。几年前,因为一场交通事故,她不但痛失爱人,还被卷入一场不当得利纠纷中。多年来,官司缠身让她身心俱疲。是检察机关巧用听证促和解机制,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让她摆脱了烦恼,得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结果。

失了亲人输了官司,向检察院求助

2016年的一天,杨某驾驶左某所有并挂靠在某公司名下的货车上路。行驶途中,因方向失控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某死亡、左某受伤的严重后果。

经交警认定,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某公司、车主左某一方与杨某的妻子高某签订了赔偿协议,约定由该公司、车主一方赔偿高某一家110余万元,同时本事故产生的保险金赔付归公司与车主所有。

协议实际履行后,高某却发现,车主实际获取的保险公司赔付金高于其实际收到的赔付额,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公司、车主返还不当得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有证据证明事故发生后高某数次配合公司进行保险理赔,且未提出任何异议,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主张,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法院均未支持高某一方的诉讼请求。于是,高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精准“解锁”,寻找打开症结的钥匙

沧州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调取全部法院卷宗材料,综合运用调查核实方法,全面了解了案件事实,发现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高某的监督申请应依法不予支持。然而,作出一纸决定书简单容易,但法律应是带有温度的,鉴于高某的实际遭遇和处境,不能仅仅止于程序性结案,而是应该从情与法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怀着这一想法,承办检察官找到打开案件症结的钥匙——和解,或许是本案的“最优解”。

鉴于此,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和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宗旨,承办检察官在促成双方和解上下足了功夫。承办检察官一方面逐条逐句解释法理依据,引导申请人高某客观理性地提出补偿要求;另一方面通过讲情理、明事理、晰法理,劝说公司尽量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给予对方最大程度的安抚与弥补。几经周折,双方当事人均理解和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真诚态度与良苦用心,也均表达出了最大诚意,但由于补偿数额与高某预期仍有一定差距,和解陷入了僵局。

公开听证促和解,予情于法展温暖

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今年3月19日,检察官从妇女联合会、医院、幼儿园、律所等单位邀请了5位代表作为听证员,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界声音。听证会上,通过当事人陈述、证据展示、听证提问等环节,在弄清事实、厘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作出理性判断。

从法理到人情,从利害到平衡,经过在场人员的共同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公司愿意在一个月内再拿出10万元补偿高某,高某当场流下激动的泪水。听证员们也纷纷表示,可以为高某一家提供生活帮扶,免费提供孩子上幼儿园的机会和医疗帮助等。

4月15日,也就是听证会召开近一个月内,公司、车主一方按约将补偿款打到了高某卡上。收到补偿款的高某带着四岁的孩子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对检察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并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至此,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最终落幕,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记者了解到,该案的成功办理,只是沧州市检察机关巧用民事和解机制和公开听证制度的一个小小缩影。近年来,沧州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理与情理、纠错与解纷相结合的办案理念,积极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借力借智,精准监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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