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中被给予停业整顿的经营单位公示信息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对部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经营单位,给予停业整顿,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2021年7月30日,仙女湖区万商红冷库因在国产冷链食品中混入进口冷链食品、且未提前报备、未进行核酸检测,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7日。

(二)2021年8月1日,高新区欣品鲜食品公司冷库因新进进口冷链食品未提前报备、未进行核酸检测,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3日。

(三)2021年8月4日,渝水区九九康寿药店因从业人员未戴口罩、测温仪未开启,且不听督导人员劝导,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3天。

(四)2021年8月5日,渝水区厨娘红餐饮店因承办的一起升学宴共14桌、超过80人的总人数限制,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2日。

(五)2021年8月7日,渝水区江南厨子餐饮店因承办的一起酒席共12桌、超过80人的总人数限制,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1天。

(六)2021年8月8日,分宜县永济堂大药房因未对进店人员进行扫码提醒,对准备购买退热药的顾客未进行核查、提醒,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3天。

(七)2021年8月8日,分宜县永庆堂大药房因未对进店人员进行扫码提醒,对准备购买退热药的顾客未进行核查、提醒,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3天。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来源:手机江西台

编辑:刘星晨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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