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兴国县获评2021-2023年度“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近日,经全省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实地抽查及审核,兴国县被省文化和旅游厅授予“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是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江西省文旅厅组织开展的2021—2023年度“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工作,全省共有31个县(市、区)、乡镇获评“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赣州市有兴国县、信丰县、于都县三个县获评。与此同时,江西省文旅厅从31个县(市、区)、乡镇获评“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选送7个县(市、区)、乡镇参加国家文旅部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赣州市仅兴国县名列其中,而且排名第一,有望连续五届蝉联“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兴国山歌历史悠久,素有“唐时起,宋时兴,唐宋流传到至今”的说法。兴国山歌曾是战斗的号角,“一首山歌三个师”被传为佳话,一首《苏区干部好作风》传唱至今。直到今天,在县委、政府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年年的山歌艺术节、月月的“山歌情韵”广场文化、日日的兴国山歌进村演出,仍然是兴国百姓生活中的重要文化活动。兴国山歌艺术节已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为全国首届群众文化品牌活动,2006年,兴国山歌入选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成为“国之瑰宝”。

来源:手机江西台

编辑:周强

审核:夏侯寅

终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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