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们,法院下最后通牒了……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系列专项执行行动的公告 (第六号)》 ,该公告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发布的: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全省各级法院将持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之系列专项执行行动。

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将对黑恶势力犯罪和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公职人员拖欠金融机构等借款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将集中通过“法媒银”等媒体

曝光一批

集中拘传、拘留一批

集中搜查

强制搬迁一批涉案场所

集中扣押一批涉案财物

集中审计一批被执行人资产

集中移送一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媒银”是啥???

“法媒银”平台,全称“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是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日报社主管主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和驻赣18家金融机构携手共建的集中曝光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络平台。

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之系列专项执行行动期间,将对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期限履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处置行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省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曝光力度。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

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不得旅游、度假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

除受到以上各项限制外

将把名单信息同时抄告其所在单位、同级纪委监察部门及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公告还提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全省法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以及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

0791-86366690(省高院)

0791-88162768(南昌中院)

0792-8537635(九江中院)

0798-8389811(景德镇中院)

0799-6793093(萍乡中院)

0790-6423002(新余中院)

0701-6433137(鹰潭中院)

0797-8175989(赣州中院)

0795-3595526(宜春中院)

0793-8175293(上饶中院)

0796-8211190(吉安中院)

0794-8256309(抚州中院)

0791-87024218(南铁中院)

在线举报网址:http://cx.jxnews.com.cn

同时,若您发现有关“老赖”的线索,欢迎联系我院执行局,电话0796-8689200。(来源:吉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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