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密切接触者在吉水县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8月11日1:18吉水县疾控中心接到吉州区疾控中心协查工单提示我县居民袁某某、李某某8月10日与核酸阳性感染者罗某某同时空接触,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袁某某、李某某已在我县集中隔离,二人8月10日、1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袁某某、李某某二人在我县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袁某某活动轨迹

8月10日

13:03袁某某在青原区海关大楼斜对面公交站台乘坐301公交车回吉水(车牌号赣D06626D)。

13:27到达县长途车站下车(全程佩戴口罩),后步行到亲戚家。

14:45左右骑电动车到进士学校斜对面冰棒批发部买了冰棒(14:52-14:58)。



2.李某某活动轨迹

8月10日

12:09李某某到城南凤凰城发到家超市购物,12:20离开(12:19付款);

12:32到鉴湖公园旁的国光超市购物,12:47离开(12:46付款)。


请与密接袁某某、李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吉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疾控中心或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配合接受相应管控措施。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目前省内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输入风险时刻存在,防控绝不能有丝毫松懈。每位公民都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吉水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796-8680849

吉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96-8683573


吉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来源:“健康吉水”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向佳

审核:郭海红

终审:刘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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