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法治吉水”建设

三个“依法规范”打造一流队伍

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法治吉水”建设

吉水县市场监管局在“法治吉水”建设活动中,坚持“三个依法规范”,全力打造一流法治队伍,有力地促进了新时期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依法规范法治工作行为主体

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工作队伍

县市场监管局严明行政执法主体。根据“三定”方案,今年1月份挂牌成立“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职责均已明确,所属人员全部并入整合,政府职责得到有效理顺,机构改革按时全面完成。

加强法治工作领导。成立了“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高位谋划、高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强化法治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召集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今年已举办集中学习活动14次,培训680余人次;组织执法交流学习,主动向兄弟单位学经验,通过学习互通了执法信息,拓宽了执法思路;开展业务跟班学习,抽调基层执法人员到机关业务股室学习执法知识,提高了办案能力;通过“学习强国”手机软件、江西网络干部学院网络平台、每月一法考试网站,学习了执法知识,增强了执法理念。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全县12月4日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领导干部也参加了宪法宣誓,增强了对宪法的忠诚;开辟了法治宣传栏,结合“七五”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小知识、警示小案例、执法小片断;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安全宣传月”、“电梯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宣传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五法两条例”等法律宣传活动;结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宣讲队伍,深入农村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利用简报信息、报刊杂志、微信微博,广泛宣传行政执法的新动态、新进展、新形象,年内在国家级行业报刊《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报》等媒体刊用执法类稿件20余篇。

依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

努力擦亮服务发展的便民窗口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落实“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和证照联办全程电子化,颁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956份;推进“简政便民”改革,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全面完成“应进必进”审批事项。今年10月向所属基层分局全面下放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审批权限;一般登记事项市场主体提交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审核、发照一步到位,方便了群众创业。

完善行政审批权责清单。经过全面梳理,将此前的925项权利事项减化至626项,并编制了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清单,公布了相对应的权利事项清单;根据《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保留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8项,改前置为后置审批事项152项。扎实推进了“双告知”工作,及时向办照人和相磁单位告知办照之后的其他后续审批事项。

深化“信用吉水”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年内随机抽查各类经营主体共68户;开展市场主体网上年报,年内企业年报公示率81.2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81.42%;个体户年报公示率70%;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及法人基础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年内,依法吊销查无实址等问题企业32户,清理5户列严和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兼任其他企业职务情形。我局还在全县开展“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评选活动,积极营造了文明诚信的市场氛围。

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活动

积极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整合执法资源,强化安全监管。积极探索、思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变人人执法为专业执法,变分散执法为集中执法,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统一执法力量、强化执法效果;加强与公安、文化、农业、烟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执法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强力打击市场违法违章行为,今年还召开了两次行刑衔接联席会,向其他单位移送案件线索2次;机关执法股室、基层分局也开展不同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监管效能。

创优监管方式,聚力科学监管。开展“互联网 监管”活动,年内录入专项检查数据4条,日常巡查记录1118条,行政处罚记录163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依托案管平台和执法流程严厉查办市场违法违章案件,全程接受执法监督;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条文、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案例、救济权利告知等相关知识;推行全程监管,今年新购了10台执法记录仪,全局执法记录仪达到14台,通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活动的全程记录,既监督了干部执法行为,强化了监管要求,也重现了执法现场,促进了案件的依法查处。

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规范统一了执法文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活动的立案、调查、审核、执行“四分离”,并且在每宗案卷中均明确写清并告知了申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权利、机关和期限;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13个执法制度,对“涉嫌犯罪,拟移送司法机关”、“拟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等七类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审批决策。

(供稿:肖小青、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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