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协发布友情提示,选择“年夜饭”要有“四个意识”

新年到,“年夜饭”成了一种时尚。为了让广大消费者过上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春节,1月14日,吉水县消协发布消费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年夜饭”要有“四个意识”。

一是要提前预订约定的意识。因春节期间饭店生意火爆,应与经营者提前预订“年夜饭”,并且约定好用餐时间、菜品、包间号等。

二是要理性选择用餐的意识。消费者可根据服务水平、订餐价格、就餐环境等多作比较,在了解收费标准、套餐内容后,理性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硬件设施及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在良好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三是要增强食品安全的意识。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清洁,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类水产品。

四是要保留相关证据的意识。消费者一定要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发票、定(订)金单据等凭证,对于经营者的相关承诺,应以书面形式保存。这是发生消费纠纷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

同时,广大消费者还须弄清“定金”与“订金”概念。注意“定金”与“订金”两词不同含义和法律责任。“定金”有担保的作用,且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商家违约,会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就不会返还“定金”。而“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但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无论商家或者消费者违约,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去执行。

(供稿:肖小青 胡宗明)

(作者:肖小青 胡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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