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的一封信

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2020年新春佳节将至,国家税务总局吉水县税务局向广大的城乡居民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感谢您为吉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的贡献,也感谢您多年来对税务部门工作的支持!

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帮助您实现病有所医。为确保您能及时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关待遇,请您关注以下缴费事宜。

一、集中征缴期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为确保您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请您尽快缴费。原则上超过集中征缴期不允许参保,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二、费款征收

如果您是连续参保缴费人员,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19年标准执行,每人250元。2019年已按220元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差额30元部分,在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时一并补缴。

如果您是中断参保缴费人员,续保时应自2017年参保年度起补缴个人应缴的参保费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三、缴费方式

如果您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直接选择税务部门为您提供的多元化缴费渠道和方式完成缴费:

(一)您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电子税务局(PC端、APP)、赣服通等互联网渠道,选择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二)您可通过农业银行和农商银行的微信二维码、微信生活缴费等方式缴费。

(三)您可持身份证到商业银行柜面查询,选择缴纳现金、刷卡等方式缴费。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功能的商业银行主要有: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西银行及其网点。

(四)您可到各办税服务厅,通过微信二维码、自助办税终端或缴费窗口,选择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如果您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与社保卡发卡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登记成功后再选择上述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四、其他事宜

(一)税务部门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一体化”征收。如果您还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您可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具体缴费操作可参考各地发放的宣传材料,也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到各乡(镇)医疗保障所、当地办税服务厅咨询,了解您想知晓的更详尽的缴费事宜。

再次感谢长期以来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祝您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国家税务总局吉水县税务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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