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流行病学调查,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中,周某某,女,42岁,吉水县双村镇居民,该患者于1月21日10:02在双村镇国道边乘坐班车(车牌号赣DK4440)到吉水县城。
为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请乘坐过此车及与该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看见信息后,立即向吉水县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6-8680849)报告。同时,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积极防护:
1.与其有过接触人员暂不要外出,自觉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电话报告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
2.发现发热、干咳、头疼、乏力等不适症状,请拨打吉水县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96-8680849),遵从安排就诊。
3.建议勤洗手、勤通风,个人生活用具高温消毒处理,规范清洁手、眼、鼻等部位,减少感染风险。
吉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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