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骁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吉安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四级警长刘骁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吉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泰和县监委对吉安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四级警长刘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骁身为公安干警,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档礼品,接受娱乐安排,违规投资入股娱乐行业获取大额分红;无视监所疫情防控规定,执勤期间擅自与社会人员接触;知法犯法,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顶风作案,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财物,承诺为涉罪人员办理取保候审,严重败坏公安队伍形象。

刘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安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刘骁简历

刘骁,男,汉族,1973年8月生,江西永新人,大专学历,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3月至1993年12月,部队服役;

1993年12月至1994年7月,待分配;

1994年7月至2000年8月,在吉安地区气象局、吉安市(县级)公安局工作;

2000年8月至2001年1月,吉安市吉州区公安局巡警大队科员;

2001年1月至2005年9月,吉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科员;

2005年9月至2011年1月,吉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科员;

2011年1月至2021年1月,吉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科员、一级警员、四级警长;

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吉安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四级警长。



来源:清风庐陵

责编:向佳

二审:郭海红

三审:刘麓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