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射钉枪打猎,县公安局抓的就是你,这件事千万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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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公安局迅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缴获改制射钉枪两把、射钉弹1000余发及钢珠若干等。

7月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立涉枪线索核查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涉枪线索核查工作。核查小组在对一条线索进行摸排时,对其中涉枪对象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了详细核查。为不打草惊蛇,刑警大队技术室民警巧用计策逐一与对方接触,再突击检查涉枪对象家中是否藏有枪支。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黄元旦说:“当时我们对信息进行研判,发现马某的住址在丁江镇街上,研判出来之后,在当地乌江派出所的协助下对马某家进行了搜查。”

最终,在乌江派出所的协助下,民警在马某家搜查到射钉枪两把、射钉弹1500余发及一些钢珠、铅珠、铅条、瞄准器等物。经吉安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马某家缴获的两支枪支疑似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改制射钉枪,具有致伤力。公安机关对马某非法持有枪支案立案侦查,马某到案后,对其在网上购买射钉枪、射钉弹、精密钢管、钢珠等物改制组装射钉枪并欲进行打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马某在取保当中!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黄元旦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民个人非法持有或者买卖枪支都是违法的,希望大家遵纪守法,不要私自购买组装枪支零部件。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非法组装持有买卖枪支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作者: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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