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具体措施为民企发展“加油赋能”

新华社南昌5月27日电(记者李美娟)对涉嫌轻微违法且已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在监管执法时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记者从江西省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非公有制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的江西,聚焦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日前再次出台具体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加油赋能”。

江西省新出台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各地工程招投标不得要求民营企业在本地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要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加大力度清理整治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实施意见明确,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于非主观过错且已积极整改到位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依法依规在信用公示平台予以撤销处罚公示信息或标注“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字样;公检法部门应坚持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受理,从快办结民营企业维权诉求,防范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

同时,明确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要加快设立免费代办窗口,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项目审批、政策兑现等代办、领办、帮办服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中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和不良货款容忍度。

根据意见,江西省将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积极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开展重大技术设备首台(套)研发并给予资金支持,对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分档给予奖励支持。

据介绍,近年来,江西省出台了不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目前江西全省已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92家、省级专业化小巨人企业157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5家。2019年,江西安排了超3亿元的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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