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4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黎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四留、王向红、罗立波、袁小彪、周寿厚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小超、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乐夫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忠桂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优化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县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发言。随后,会议听取了县人大法制委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吉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关于提请确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县人大代表刘细兰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报告》、《关于接受刘细兰辞去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议(草案)》。

会议最后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人事任免,彭黎明宣布任免名单。

记者:何书鑫

责编:陈宝明

初审:袁平

二审:郭海红

三审:许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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